市公安局交警总队曝光5起机动车交通违法案例,涉及“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”“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,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”等违法行为。希望大家引以为戒,务必遵守交通法规。详见↓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曝 光
典型案例
1
沪ABD2***
▲2023年5月10日16时28分,号牌为沪ABD2***的小型普通客车在中环高架外侧漕宝路上匝道,实施了“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的”违法行为。
处罚:罚款100元,记1分
2
沪AGZ9***
▲2023年5月10日16时33分,号牌为沪AGZ9***的小型轿车在延安高架北侧虹许路下匝道,实施了“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的”违法行为。
处罚:罚款100元,记1分
3
沪AAM2***
▲2023年5月5日16时54分,号牌为沪AAM2***的小型轿车在中环路外圈北虹路下立交出口路段,实施了“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,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”违法行为。
处罚:罚款100元,记1分。
4
沪AAU8***
▲2023年5月5日12时45分,号牌为沪AAU8***的小型普通客车在中环路外圈北虹路下立交出口路段,实施了“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,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”违法行为。
处罚:罚款100元,记1分。
5
沪ABC5***
▲2023年5月6日16时46分,号牌为沪ABC5***的小型轿车在南北高架西侧呼玛路下匝道分岔口,实施了“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,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”违法行为。
标签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