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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金融一线
6月27日金融一线消息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批复显示,同意渣打银行(中国)有限公司筹建渣打银行(中国)有限公司合肥分行。
同时,批复强调,在筹建期内,该行应成立“渣打银行(中国)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筹备组”,由筹备组负责筹建事项,并将筹备组负责人名单报告安徽银保监局。筹建期结束时该筹备组解散。
此外,筹建机构筹建期间接受安徽银保监局的监督、检查和指导,不得从事金融业务活动。筹建工作完成后,应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安徽银保监局提出开业申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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